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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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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文化,中国富豪的新课题 文/作者:

  比尔·盖茨在同行业中被指称为软件大鳄,索罗斯被很多国家斥责为金融杀手,但是就是这样的企业家和投资商,同时又是慈善事业的热心人。

  近几年,人们说得最多的是各种各样的财富排行榜,而福布斯的前职员胡润通过明查暗访,将我们内地的富翁也作了一个排名。于是,人们开始知道原来自己的身边也有那么多的富人。

  然而,在各种慈善活动中,人们却鲜见到这些榜上有名的富豪的身影……

  中美慈善文化比较

  文◎皖  河

  美国人何以慈善

  “在美国,你可以随心所欲地聚敛财富。你可以拥有极多的财产。只有一个条件。你必须有所回馈,而且必须有人注意到你这样做。而且你必须这样做,否则你就永远不会成为真正的大人物。”这是美国著名经济时评人理查德·兰伯特在英国《泰晤士报》上曾经放出的高论。

  的确,在美国,人们并不景仰富人,而是景仰对社会有所回馈的富人。正因为如此,《商业周刊》每年公布的慈善家排行榜比《福布斯》的每年公布的富人排行榜更能吸引人们的眼球。

  根据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非营利性机构比较研究计划的统计数据,在美国各地和社会各阶层,人们捐出的善款比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人多得多。2001年,个人捐款的数额高达1610亿美元,来自遗赠、基金会和企业的捐款达到了2120亿美元。这个数字表明,捐款数额在过去10年里增长了50%。在除去宗教捐款之后,捐款数额也达到了国内生产总值的1%左右,是英国相应比率的2倍,法国的3倍。

  美国私人慈善业如此之发达,慈善家如此之慷慨,的确让人感慨:美国人何以仁慈?

  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曾说过,行为是由制度决定,而制度又由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共同构成,其中,正式约束是国家的宪法法律等,而非正式约束是指一个国家和宗教、文化、传统、习俗等方面。尽管正式约束非常重要,但决定制度特征的更主要是非正式约束。将这一原理用来分析美国人何以如此钟情私人慈善事业,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是美国特有的慈善文化造就了众多的富人慈善家。

  美国特有的慈善文化主要体现在三方面,我称之为“罪富文化”、“互济文化”以及“个人主义文化”。

  美国的“罪富文化”,不同于中国人通常所说的“仇富文化”,而是源于基督教传统中对“富人原罪”的说法。早期基督教谴责、愤恨和否定整个世俗世界的财富、富人和人的情欲,对商业活动基督教会更是持极端否定的态度,认为商人贱买贵卖,其罪恶甚至超过盗窃;商业贸易会助长人的贪婪而放弃对上帝的追随;“基督徒绝不应该做商人”。因此,在基督教的传统中,认为富人天生就是“罪恶之人”,并以下地狱和“上帝”的震怒作为对罪恶之人的威慑。而富人要想进入天堂,唯一的途径就只能是将自己的全部财富都捐赠给穷人。

  尽管后来随着资本统治的发展,商品经济的繁荣,使得基督教关于富人原罪的观念与整个社会经济环境性发生激烈的冲突,迫使基督教教会不得不重新以上帝的名义解释商品经济。但整体上讲,基督教义中关于富人原罪的说法却早已深入西方人的骨子里头,潜存在其文化血脉之中。美国钢铁巨头安德鲁·卡耐基被公认为美国私人慈善事业的伟大奠基者之一,他于1889年发表的题为《财富的福音》一文已成为美国现代慈善事业的经典之作,而恰从这篇文章中可以看出基督教关于“富人原罪”的教义深深扎根于卡耐基人生哲学之中:他写道,“过不了多久,那些遗留下巨额财富(而不在有生之年将之捐赠出去)的人们就会受到公众的唾弃。人死富有,死而蒙羞。”而另外一位美国现代私人慈善事业的奠基者石油巨子约翰·D·洛克菲勒,从小笃信基督教。尽管他发了财,但他生平多次公开宣称他对财富的厌恶。而且他一直践行着基督教义所倡导的最艰苦朴素的生活方式,并在去世前将其绝大多数财富捐赠出来。可以说,正是“富人生而有罪”的潜意识不停地提醒着那些信仰基督教的富豪们:要想进入天堂,先将你的财富捐赠出去才行。

  美国人热衷于私人慈善事业的另外一个文化背景是“互济文化”。众所周知,美国在英国殖民统治期间,美国人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后来尽管美国立国,但一直到联邦宪法通过之前,政府都没有被赋予任何税收的功能,因而也没有办法给予公民任何社会保障。这种状况迫使人们不得不组织起来实行自治,彼此互助互济,以社区为单位的互济活动因而十分普遍。比如美国早期慈善家本杰明·富兰克林,就是通过大量的个人捐款以改善其所在的社区,创立了地方公民组织(如志愿者救火队)以及其他公益设施与机构。这也形成了传统。正如托克维尔在《美国的民主》一书所言:“在法国,凡是创办新的事业,都由政府出面;在英国,则由当地的权贵带头;在美国,你会看到人们一定组织社团。”

  美国私人慈善业的所谓“个人主义文化”,并非中国人通常理解的“自私自利”。其内含是强调“个人优先于政府”。这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政府的本能的不信任感。因为按他们的说法,“人性本恶”,因而那些由“性本恶”的人组成的政府并不会首先考虑公众的利益。在慈善事业上也如此。美国人怀疑政府的公共慈善事业广泛存在低效率及官员中饱私囊现象,因此,更愿意投身私人慈善事业。二是个人责任感。他们认为,提供慈善捐赠是优秀公民的义务。

  中国慈善事业的富豪缺位

  与美国富豪热衷于私人慈善事业相比较,尽管中国富豪中也不乏慈善家,但整体上讲中国富豪们的形象并不佳:一方面在生活上穷奢极欲,另一方对慈善事业上十分吝啬。据《21世纪经济报道》的统计,在记者随机调查的国内10家较知名的慈善公益组织中,其中8家给予了否定答案,还有一家答复不确定,另一家存有富豪捐赠记录。中国富豪在慈善方面的不作为集中表现在去年抗击非典的过程中。中华慈善总会的新闻发言人邵先生说:“我们接收到捐款总计774.7533万人民币,其中只有一个以个人名义捐款的富豪,捐了200万人民币。”而作为另一个捐款接收单位——民政部的新闻发言人却说:“没有什么富豪捐款,我们收到的大多是以企业名义捐的款。”而且据了解,这其中也鲜有那些富豪们的企业的名字。

  相反,许多企业曾经鼓吹的善举最后都以拖欠善款而告终。他们在对自己的善举进行广泛宣传之后,却一直拖欠基金会的款项。如某知名奶业集团,向一家基金会捐赠时,提出各类宣传条件,并且最好有国家领导人接见的要求。但要求一一满足后,该企业报出的100万元捐赠仅到账20万元,余下的80万元,演变成“收账”马拉松。

  据一份慈善公益组织的调查显示,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有过捐赠记录的不超过10万家,即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当前中华慈善总会和中国青基会,在政府背景、品牌效应等因素作用下,已经是国内目前规模最大的两家慈善公益组织,但其一年运作的公益善款分别只有8000万元、6000万元。另一家去年经过改革而新崛起的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筹款规模从过去的每年1000多万元上升到6000万元。而这些机构收到的善款,平均70%以上来自于国际捐助以及香港、台湾地区。而在非官办的草根公益组织中,这一比例可以达到100%。

  根据中华慈善总会的统计,比较美国120万家免税慈善基金组织,分配6700亿美元、占到GDP9%的资金规模,国内现有的大大小小100多家慈善公益组织所掌握的资金总计,仅占到国内GDP的0.1%。

  是什么挡住了富豪捐赠

  清华大学NGO研究中心的邓国胜教授认为,中国企业捐赠不积极,很多是制度上的原因。一是税收,目前国内法律不像欧美等国家,对慈善捐助并无免税待遇,善款仍然上税;二是国内慈善公益组织影响力不够,必须要发展民间组织。

  范宝俊、徐永光身为最大官办慈善机构的领导人,自然深谙体制之痛。他们表示,我国绝大多数慈善公益机构为“官办”性质,并不能真正发挥作用。不发展民间公益组织,就没有中国第三次分配的发展。

  但中国民办公益组织的注册登记,又是难乎其难。根据邓国胜的研究,目前为数不多的草根公益组织,相当多的是工商注册登记,像廖晓义女士的地球村,其每年仍要像营利性企业一样交税。

  今年3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400号国务院令,颁布《基金会管理条例》,将从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首次规定,在成立全国性劝募基金会之外,企业和企业家个人可以成立自己的非公募型私立基金会。这意味着中国先富起来的阶层,可以通过设立基金会的形式为社会公益事业捐款捐物,从而拓宽了捐助渠道。

  一位参与了《基金会管理条例》讨论的学者表示,新的条例已经减弱了政府在慈善事业中所扮演的角色,但是本来准备写入条例的“私募基金”最后还是改成了“非公募基金”,民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于基金会的双重领导体系也没有得到改变。他坦承,只有随着政府规制能力提高和基金会公信度的提高,才能再适时对该《条例》进行修订。

  当然,据专家介绍,其中的内容还是有着相当的进步。比如,对基金会行政开支的规定,解决了历年来的许多问题。过去的管理规定要求,慈善组织行政经费只能靠善款的银行利息,但国内的善款很少是长期性基金,多数为一次性捐赠、临时存放的“待拨”善款,而银行利息也在逐年降低,依照这样规定,越大的慈善机构亏损越厉害。

  NGO信息咨询中心的商玉生先生说,这次即将公布的《条例》,遵循了国际惯例,规定今后的基金会,可以在当年支出善款的总额中提取不超出10%比例的行政经费,这是此次立法的最大突破。

  富裕孕育奢侈而非慈善

  去年,美国《时代》周刊关于中国富豪们的生活方式的报道,曾在国内引起极大反响。该报道指出,中国富豪大多穷奢极欲,挥金如土。文中说,“很多富庶阶层不负责任的挥霍行为应该归咎于他们的低素质。”“或许正是因为很多中国富豪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迅速地发家致富,他们的财富给他们带来的仅仅是盲从和眩晕。很多时候他们所做的已经不仅仅是无度的挥霍,更是愚蠢的攀比”。文中还援引了中国大陆一些学者与官员们的话,认为这些富豪们的生活方式“已经对中国社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很多。比如,已经有人指出,政府未能为中国富豪成为慈善家提供一个好的制度框架。但我以为,中国本土的慈善文化未能健康发展是中国富豪未能成为慈善家的主要原因。

  客观地说,尽管有人争辩说“基督罪富文化”未必对富人真正公平,但无论如何,它构成了对富人的一种有效的心理制约,使他们不致于滥用财富。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之中,也不是没有“罪富文化”的一面。众所周知,中国“重农抑商”以及“重义轻利”的传统延续了数千年,而且在这种传统下,中国古代富人乐施好善的事迹与历史也相当久远,但为何到了今天,这种文化传统反而对中国发迹富人失去了作用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罪富文化”已经受到了彻底的摧毁;整个民族心理由“罪富”变成了“崇富”与“罪穷”:富人成了人人仰慕的对象,而穷人反而被认为天生该穷,身负原罪;而在基督教义中,穷人才是清洁的。

  搜狐总裁张朝阳去年一席谈话对此有最深刻的揭示。在福布斯中国论坛上,张直言不讳地说:“中国的富人都在喊中国人有强烈的仇富情节。而我却认为中国不仅不富而且很崇富,都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一个富人。可以说是连做梦都想。哪里会仇富?中国不仇富,相反中国人仇穷。不仅中国的富人仇穷,中国的政府也仇穷。在哪个城市要搞什么招商引资,他们首先做的就是把平民居住区的穷人赶走,足见中国政府仇穷爱富。中国很多的商场,特别是酒店,门口无不写着,衣冠不整,谢绝入内!这不是典型的仇穷吗?”

  即使在这种情势下,中国的某些知识者与经济学家仍然在用尽手段摧毁中国文化中最后一点“罪富意识”:连国家按照法律规定追究某位富豪偷漏税,也被这些知识者与经济学家斥之为“仇富运动”;而“仇富情结”已被他们视为妨碍中国走向现代化的最大障碍。而实际上,中国富人与早年的欧洲富人以及当下的美国富人相比,他们致富的手段与路径之“恶”,更应让他们良心感到有“罪”。张朝阳为此指出:“说中国人仇富的一般都是那些现行的富人阶层和他们的直接受益人!说中国人仇富一来给中国人抹黑,特别是给中国平民抹黑。言下之意很明显,穷人们不仅自己没本事,而且还红眼病见不得别人好!二来也可自己打气,毕竟作贼心虚。中国现在的富人多数不是因为他们创造了多少价值,而是依靠权利分配不公使他们成为富人。中国的富人不可谓不多,但是有多少人敢把自己财产拿到阳光下来?这富人的财产有多少是损公肥私?有多少是官商勾结?有多少是贪赃枉法?多少国家和其他公民财产到了他们自己的名下?多少的工人下岗是由他们造成的?有多少的农民失地是他们造成的?他们自己心里有数!当然其中也有一些人确实是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发家致富的,现阶段的中国这样的富人却只是少数!”

  为了使中国富人成为慈善家,我还是主张适度的“罪富文化”,只要不是“劫富文化”是有好处的。相反,如果中国社会仍然一味朝着“嫌贫爱富”方向走,对富人没有约束,在当前中国贫富差距已经十分惊人的背景下,最后,社会可能会因断裂而走向对富人的清算。正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战略部部长越晓所说的:“市场经济只有建立在健全的道德或者说财富伦理与市场伦理的基础上,才如同建立在磐石之上。否则,我们不知道,哪一天诚信的大厦会倒塌;我们也不知道,哪一天仇富的心理会演变成另一场暴民政治;我们同样不知道市场经济的自发秩序会不会遭到破坏,从而出现旧体制复归。”

  美国人为啥爱捐钱

  文◎程  宏

  “有钱人在道义上有义务把他们的一部分财产分给穷人,因为所有超过家用之外的个人财产都应该被认为是让社会受益的信托基金。”——美国著名富豪慈善家、钢铁大亨安德鲁·卡内基1889年捐出了所有的个人财产,共计3.5亿美元,相当于现在的30亿美元。

  捐献的传统与风尚由来已久

  凡是去过美国的人会发现很多公益性、慈善性的机构或建筑的名字,常常冠以人名而不是地名或学科和院系名字,尤其是在大学校园里的教学楼、实验楼等,这些人名中有的是做出重大科学贡献的学者的名字,但绝大部分却是这所机构或这座建筑的捐献者的名字。最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历史最为悠久的哈佛大学,就得名于它在1638年的捐赠人约翰·哈佛。

  美国的慈善经济发展相当庞大。据统计美国现有慈善机构超过73万个,这些机构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妇女与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服务、消除贫困、移民就业、环境和文物保护、预防犯罪、社区改造、帮助少数族裔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很多中小学、博物馆、图书馆、慈善基金会都靠私人捐赠支持。甚至某些超出美国国境的事物,例如,非洲饥民,巴尔干难民,亚洲地震和洪涝灾民,都是美国人积极捐款援助的对象。美国人的捐献活动频繁、数量之大当属举世闻名。美国《时代周刊》报道,2002年,美国人捐赠的金额为1900亿美元,相当全国生产总值的2.1%,为近30年来的最高纪录。

  美国人不仅捐献金钱,还捐献时间。义工早已是美国一个普遍现象。在城乡街道上最为常见的就是那些遍布全美国小学附近的马路人行横道线上的义工,他们身穿醒目的交通安全标志背心,高举着一面印有“Stop”(停),另一面印有“Slow”(慢)字的交通指示牌,悉心照顾着小学生们横穿马路。

  有关统计资料表明,美国现在成年人口中有近一半人志愿捐献他们的业余时间,每年捐赠200多亿小时,按每人每周工作40小时,扣除各种法定假日后每年工作51周计,每人每年工作2000小时,相当于1000万人干一年,如果按平均工资10美元每小时计算的话,每年捐赠时间的价值约为2000亿美元左右,大体上与全社会捐赠的资金价值相等。


迈克尔.戴尔夫妇在“50位最慷慨的美国慈善家”中提名第6位

  人要支配钱,不要让钱支配人

  不少人可能会观察到,穷地方的人,往往喜欢摆阔,标榜“穷棒子骨气”,而富裕的人,却常常“一个便士劈两半”,表现的坦然而实在。

  美国是个商业高度发达的国家,然而“Coupon”(优惠券)却十分盛行,即使是有钱人,在衣食住行等日常消费上,也不嫌其烦地搜集和使用“Coupon”。每至周末,在各种商场里,时常可见人们拿着花花绿绿的Coupon,手推采购小车穿梭于一排排的货架之间,寻觅那些Discount(折扣)和On Sale(甩卖)的Special(特别的)商品。美国的Flea Market (跳蚤市场)和Yard Sell(庭院甩卖)更是熙熙攘攘。美国人就是以买到便宜货为荣。

  美国人与客人一起吃饭时,许多时候小气地以AA制 (Dutch treatment) 各付己账。虽说大家都明白那是异邦的文化习俗,但中国人还是认为这是抠门。然而这种小气抠门只是精打细算的一种表现,与“自私”、“守财”并非同义词。

  我的一个美国朋友谈起对金钱的看法时,告诉了我两条美国谚语:一是“Money talks”,意思是金钱有发言权;二是“Money is a good servant(钱是好仆人)but a bad master(但却是个坏主人)”,意思是人要支配钱,不要让钱支配人。

  不少文章都提到过,美国人的迁徙、换车、举家外出旅游的频率之高令国人咋舌,典型的美国人奉行吃光、玩光、花光的“三光习俗”。寅吃卯粮,负债享乐的大有人在。普通美国人即便工作了10年,他的银行账户上也没有多少存款,如能存有相当于自己一年薪水总额的存款就算是“大款”了。这种生活逻辑的目的,就是让自己不成为金钱的奴隶。当然这种“三光习俗”也得益于美国社会良好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无需后顾之忧。

  对于普通收入的美国人,在“三光习俗”的理念下,生活常常捉襟见肘,然而美国人却还能够乐于捐助行善。从单位团体到公众社会、从文艺表演到体育活动,在形式名目繁多的募捐活动中,很多美国人慷慨解囊,捐款数额往往并不比他们在用“Coupon”时所省下的钱少。

  美国人对金钱的理解是人类有史以来最深刻的,他们认为金钱的价值不在乎它的总数有多少,财富的拥有者并非一定牢牢地占有财富。美国富豪们名下聚攒着天文数字的财富,但是不少美国人认为这仅是象征性意义。从实际消费的程度上看,一般美国中产阶级分子所拥有的金钱,比《财富》杂志的封面人物少不了多少。在美国人看来,只有能花掉并给自己带来享受和快乐的那一部分,才是属于自己的,那无法花掉的部分全是别人的。

  捐献文化的背后推手:宗教和税

  美国政府没有社会道德和精神文明的倡导机构,但美国社会的道德文明程度显然不算低,究竟是什么在背后发挥着作用?

  当我走过美国的20个州后,开始明白,流传在美国本土之外的一些关于对美国的描述,如形容美国人“吝啬到不肯多给别人一丝微笑”,有着深刻的误会。探究形成美国人带有共产主义精神的捐献文化的内外因,在分离阶层和个体素质的差异后,可以见到两个:一是西方宗教文化的影响;二是政府优惠税收政策的导向。

  美国人有89%的人信仰宗教,其中以基督教的各种派别为主,西方宗教不仅在美国人的精神生活里占统治地位,而且还在美国人的社会生活中表现出广泛的渗透性;西方宗教所宣传的主要内容,如“Love(爱心)”、“Benevolence(仁慈)”、“Forgiveness(宽恕)”、“Gratitude(感恩)”、“Share(分享)”等,不仅与传统的社会行为道德十分吻合,也与现行的美国主流文化非常贴近。

  美国虽然坚决奉行私有制,但美国宗教信仰者认为:金钱财富等世俗最重要的东西,其实都是上帝托管于个人而已,并不永远属于自己,因此最后要如数归还于上帝。这种宗教文化理念就是“取之社会,还之社会”。宗教就像他们的精神家园,他们在宗教中获得深刻精神体验,走出教堂后就会有快乐的随时准备帮助他人和回报社会的感觉。

  美国宗教学者认为:无论什么教派,宗教的最大贡献是教育公众并塑造公众的道德感。宗教能激发人的潜力,使他们有能力超越自己。因此对美国公民道德来讲,从某种意义上说,宗教就是它的温床,教堂就是它的孵箱。

  有一次我问一个教徒朋友,在教堂祈祷时说“God bless me(上帝保佑我)”是指保佑发财吗?他的回答很干脆:“No! Never!(决不)”。在做梦都想发财的金钱世界里,为什么不?原来美国人祈祷上帝时,是保佑自己奋斗成功,实现理想,他们说赚钱发财只是手段,当自己有钱后,才能实现自己报效社会的理想。我无从探究如是说法是否真正发自内心深处,但表面上很合乎宗教文化理念,说这话时可以心安理得。

  如果说美国宗教文化对人们思想的渗透是美国捐献文化形成的内因的话,那么为了鼓励社会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美国政府制定的税务优惠政策则是引导美国捐献文化形成的外因。美国合法工作者要交收入所得税(Income Tax),一般为30%左右,年收入越高,交税比例越高,如果年收入达10万或以上,像热门专业的高级工程师、经济师和高层管理人员,高年资医师、律师等,税率可达50%。低于一定水平的收入者在税收之后的年底会得到政府的退税。为鼓励志愿活动,某些机构认为志愿者捐献的义工时间达到某个标准后,其本人可按最低工资标准享受减税待遇。志愿活动中心规定给志愿者提供特殊保险计划,志愿者因公受伤或因责任事故时可以得到赔偿。如果某些机构允准雇员从事志愿活动时利用了工作时间,这些机构可享受一定的税务优惠。经济和法律专家认为这是缩小贫富鸿沟、调节社会矛盾的手段之一。

  在美国这个国度里,每一个美国人生下来,就都会被教育和鼓励要去追寻“从一无所有直至奋斗成功”。美国家庭教育中,父母让子女干家务活之后付给他们小费,就是培养“自己养活自己”的理念。很多富翁们认为:“遗产对有些人来说可能是可怕的负担。如果我们的孩子想成为富翁,他们必须靠自己努力。”遗产越多,缴纳的税款也越高。如果一个人留下200万遗产,到继承者手里不过一半左右;留的越多,拿的比例越少,大半被国家拿去救济弱势群体去了。每年美国前50项数额最大的个人慈善捐款中,大约有1/5就来自遗产捐赠。

  美国法律规定,捐赠的财富不在征收遗产税的范围之内,比如你捐款100美元,就可以得到30美元的税务优惠,实际上你只捐款70美元。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捐献股票股权,这样,他们在捐款的同时,又可以免交资本增值税,一举两得。

  美国人捐献的精神文明

  比尔·盖茨这位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拥有大约407亿美元的个人财富。至今他已经为慈善事业捐赠了256亿美元。最近比尔·盖茨向外界公开了遗嘱,其中宣布将把全部财产的98%留给自己创办的比尔·盖茨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这个以他们夫妇的名字命名的基金会将负责把这笔钱用于研究艾滋病和疟疾的疫苗,并为世界贫穷国家抵御这两种疾病提供援助。他为自己的3个孩子每人留下了1000万美元和价值1亿美元的家族住宅。

  在世界富翁排行榜上名列第二的美国银行家沃伦·巴菲特至今已经向社会公益事业捐赠了2.3亿美元。在他的遗嘱中,他将总值约305亿美元的个人财产的99%捐赠给了慈善事业。巴菲特也指定了遗产的用途:用于为贫困学生提供奖学金以及为计划生育方面的医学研究提供资金。“我希望我的3个孩子有足够的钱去干他们想干的事情,而不是有太多的钱却什么都不做。”

  在美国,虽然富翁们的捐献创造了很多惊人的纪录,但每年天文数字般的捐献中,据有关统计,来自公司企业和其他机构的捐款仅占15%,85%是民众个人捐的,其中又有70%来自普通人。这意味着是否捐款和个人的经济条件没有必然的关系。而且,低收入者捐款时有一点特别值得注意,捐款占他们总收入的百分比更高。收入在1万美元以下的家庭,他们捐出收入的5.2%。可是,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家庭,他们的捐款比例仅为2.2%。70%的家庭捐赠过钱财,年平均捐赠额超过1000美元。

  如果说富人捐献的动力是部分地来自政府税收政策的导向和压力的话,那么低收入者的捐献热情却是真正自觉行为,这或许是他们更接近社会底层,更了解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值得注意的是普通人的捐献还有一个特点,即匿名捐献,组织捐款单位不会张榜公布捐款人姓名及捐款数量。不管哪种阶层的人,他们捐款都含有一种回馈社会的意识,他们认为很多事应交给社会管,实现大社会、小政府的管理模式。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富人们流行用捐款来建设博物馆、音乐厅和大学。如今,美国人在捐赠时更关注人类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例如卫生和教育。捐赠对象也出现了全球化的趋势,如何帮助全世界的贫困国家解决它们的问题。美国人慷慨解囊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他们十分信任接受捐款的慈善机构把他们的钱真正用于他们所关注的事业上。美国人捐献的传统风尚不仅向慈善及公益事业做出极大贡献外,也大大推动社会文明和进步,促进人们的道德观念,支撑起让世人羡慕的精神文明。

  “我有机会走访了世界各地。我吃惊地发现,世界上有很多儿童得不到在我们美国人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东西,如疫苗、营养食品和干净的水等。回来后,我进行了仔细的思索和研究。我发现,如果我们能提供疫苗或食品等,实际上我们就能以很低的花费每年拯救数以百万计的生命。我觉得这事很紧急,不愿等到我老了以后再来做慈善工作,所以就决定成立这个慈善基金会。”

  ——比尔·盖茨

  “盖茨基金”启示录

  文◎陈耀明

  从“世界首富”到“最慷慨的慈善家”

  在《福布斯》今年2月26日公布的“年度富豪排行榜”上,比尔·盖茨依然是世界首富。不过,他名下的净资产已经缩水为466亿美元,比1999年的最高纪录900亿美元减少一大半。

  那么,比尔·盖茨的钱哪儿去了?

  我们注意到:在另一个排行榜上,即美国《商业周刊》去年12月1日发布的“现代50位最慷慨的美国慈善家排行榜”上,比尔·盖茨也是位居榜首。《商业周刊》是从2002年开始评选慈善家排行榜的,比尔·盖茨连续两次均居榜首。《商业周刊》的统计数字显示:比尔·盖茨的捐款总额达229.06亿美元。

  众所周知,比尔·盖茨是个不会花钱的人,穿的是普通T恤衫和牛仔裤,吃的是麦当劳的汉堡包。几乎全世界的人都替他发愁:那么多钱,怎么才能花完呀?

  事实上,早在1999年11月,比尔·盖茨就已经找到了一个花钱的好办法——创立“盖茨基金会”。他还在公开的遗嘱郑重宣布:将把全部财产的98%留给“盖茨基金会”,给3个孩子每人只留遗产1000万美元。

  那么,孩子们会有意见吗?许多记者都在不同的场合提到这个问题。

  太太梅林达·盖茨去年10月在回答英国《卫报》记者提问时说:“他们3人现在才1岁、4岁和7岁,我现在最多也只能和他们谈论一些吃的、用的东西。他们将来肯定会得到一些财富,但要等他们长大一些才能跟他们谈这些。如果我们做父母的教育得法,相信他们对待财富的看法不会与我们有什么不同。”

  比尔·盖茨最近在回答《时代》周刊记者提问时说:“我们跟他们解释说,世界上有很多穷孩子,没有毯子盖,没有东西吃……我们家里有个蹦床室,而他们到别的孩子家里去,会发现别人没有这个。于是我们说,我们已经非常幸运,因此我们就应该做这些事。”

  每周有10小时忙“盖茨基金会”的事

  比尔·盖茨曾有一句名言:“当你有了1亿美元的时候,你就明白钱不过是一种符号,简直毫无意义。”

  现在,比尔·盖茨为他的数百亿美元找到了最有意义的投入方向——“盖茨基金”。他公开表示:“我对财富的态度是,我只是这笔财富的看管人,我需要找到最好的方式来使用它。目前基金会的规模已经很大,但还会有更多的资金注入,因为最终我会把我所有的财富都投入到基金会里。”

  “盖茨基金”全称“比尔与梅琳达盖茨基金”,目前的基金总额为260亿美元,大约是“福特基金”的3倍、“洛克菲勒基金”的10倍,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慈善基金会。据统计,“盖茨基金”启动的第一财年(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30日)就投入60个捐助项目,捐款总额达14.4亿美元,比美国政府的捐款还要多3亿美元。

  “盖茨基金会”刚开始是在盖茨老爸的住所地下室办公,现在已搬进位于西雅图的一座两层小楼,共有工作人员216人,包括儿童健康顾问、公众健康管理专家、律师、财务人员等。据说比尔·盖茨平均每周都会抽出10小时来忙基金会的事情。

  研究比尔·盖茨的人生轨迹,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是创业阶段——创立微软公司,开发PC操作软件;20世纪90年代是腾飞阶段——使微软成为全球最大的软件公司,使自己成为世界首富,那么,比尔·盖茨现在最重要的事业之一则是打理“盖茨基金”。

  据报道,比尔·盖茨计划每年为“盖茨基金”注入10多亿美元,其中60%的资金将用于为世界上贫穷的人们防治疾病。为了用好“盖茨基金”,比尔·盖茨甚至快成为半个医疗问题专家了,据说他在夏威夷度假期间,还饶有兴趣地通读了分子生物学家詹姆士·沃森的《基因分子生物学》一书。去年4月,他在接受《商业周刊》网络版西雅图总编辑杰伊·格林采访时证实了这个故事,只不过度假地点不是夏威夷,而是巴西。比尔·盖茨还透露:“生物学使我们人类战胜了一个又一个病魔。我目前就在阅读一些关于肺结核和艾滋病的书籍。我很喜欢普通生物学,如人的免疫系统什么的,我觉得就很有意思。当然这也跟我们的基金会的工作目标有很大的关系。”

  “盖茨基金”捐助项目实施以来,已使非洲一些国家的儿童疫苗接种率大幅度提高,每个儿童的平均接种费用从不足1美元增加到10美元,成功地挽救了100多万人的生命。比尔·盖茨在去年6月接受《今日美国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我看来,两种感受是类似的——‘人们买了多少软件’和‘挽救了多少生命’,都是很漂亮的数字。”

  期待“财富的福音”

  有经济学家认为,社会分配机制分为三个层次:经营者通过市场获得收入是第一次分配;政府的税收调节是第二次分配;作为一种社会民间资源,作为平衡贫富差距的一种补充,在自愿性基础上进行的慈善公益捐款则是第三次分配。

  今天,和比尔·盖茨一起发迹的这一代富豪,在慈善理念上比卡耐基、洛克菲勒那一代有更大的进步。《商业周刊》评论说:“他们不是在死后再利用其捐助实现其承诺,而是在生前就捐献大笔财富,因为他们能在生前利用其巨额财富和才能解决困扰社会的问题。他们的乐善好施还使他们能更好地培养自己的子女,使子女们既能享受优越的生活,又能避免财富有时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有关统计显示:2001年美国的慈善捐款达1640亿美元,来自遗赠、基金会和企业的捐款达2120亿美元,捐款数额比10年前增长了50%。根据《商业周刊》的慈善家排行榜,在过去5年内捐赠或认捐至少9500万美元的美国慈善家已经有50位。

  目前美国获得减免税收的慈善公益机构大约有120万家,资金总额达6700多亿美元,占到了美国GDP的9%,成为防治疾病、赈济灾民、儿童保健、基础教育和科学研究等领域的重要资金来源。

  反观中国,即使在SARS肆虐的非常时期,我们在媒体公布的捐赠名单上可以看到某某街道一位退休职工捐款50元、某某村一位农民捐款30元、某某小学一位三年级学生捐款10元,却看不到那些大名鼎鼎的富豪的名字。人民日报主办的《时代潮》杂志去年发表《感受非典募捐》的文章说:“非典疫情爆发,民政部、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各地政府机构、新闻媒体以及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机构等都开始接受社会捐款,但捐助始终难如人意。特别是抗击非典初期,中国富人阶层几乎是集体失语。”

  今年3月1日,《21世纪经济报道》又发表题为《谁阻碍了中国富人成为慈善家》的报道说:“当国内富豪榜频频赢得喝彩之后,国内为数不多的慈善组织也注意到他们。但是,几年来,在收到的捐赠名单中,往往难觅这类富人身影。”报道援引一项调查显示: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有过捐赠记录的不超过10万家,即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

  另据中华慈善总会的一项统计,在该会筹集的善款中,50%来自国外,10%来自港澳台,而中国内地捐款只占30%左右。

  那么,究竟是谁阻碍了中国富人成为慈善家?

  从制度上看,美国开征高达50%的遗产税,对于富豪们来说,与其等死后交遗产税,还不如现在捐款,而且现在捐款还可以享受减免税款10%的优待。而我国的社会舆论目前尚停留在强调“保护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阶段,既没有遗产税,也没有完善的捐款减税政策。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邓国胜日前还发表《贫富差距持续加大呼唤第三次分配》的文章指出:“除了外部因素之外,一些内部原因也制约了中国企业或富人的捐赠。少数国内的企业或富人缺乏捐赠意识或社会责任感,而大多数企业只知道如何通过捐赠获取暂时的广告效益,却不具备如何通过战略性捐赠赢得企业长远利益的知识与技能。”

  今年3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基金会管理条例》。引人注目的是,条例首次将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起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即可申请设立“非公募基金会”。《条例》还规定基金会及捐赠人、受益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月19日为《基金会管理条例》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向中外记者透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税收优惠办法。

  即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对富人们公益热情的一种期待,为具有慈善精神的富人们拓展了回报社会的渠道。

  不过,对于那些在第二次分配过程中都想“偷税”的富人们来说,谁能指望他们主动参与第三次分配?

  究竟是谁阻碍了中国富人成为慈善家?除了外部的制度和政策,我看还是富人们的觉悟阻碍了他们成为慈善家,部分富人对慈善事业的认识还停留在广告效益的层面,相当一部分富人的财富觉悟还徘徊在没有心的沙漠、没有爱的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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